北京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1.2万户,覆盖职工129万人。11月8日,北京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座谈会。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阳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生官主持会议。
目前,北京市90%以上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60%以上建立了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今年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11月1日《集体合同条例》正式实施前后,本市开展了声势较大的宣传活动,近百万党政工干部、企业家、职工群众受到了专项普法教育。
阳安江指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集体合同条例》要做好三点,一是充分认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逐步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二是要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集体合同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配合,全面深化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阳安江强调,《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市在稳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中迈出了坚实一步,要把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作作为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点工程,一个系统工程,切实抓出成效;明年要借《集体合同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机,进行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