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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从11月8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及煤矿整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内蒙古在煤矿整顿工作中,共公告关闭矿井149处,已达到关闭标准的117处,对1101处不具备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煤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书。

  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列举的15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了认真排查。在1101处下达停产整顿指令书的煤矿中,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一批已公告195处,报经国家已公告254处,其余的正在分批公告中。

  今年,自治区先后分两次公告关闭矿井149处。目前,149处关闭矿井中已达到关闭标准的117处,并通过盟市验收,其余32处正在实施关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最终达标验收。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到2006年6月底前,自治区拟再关闭地方煤矿600余处。届时,达标保留煤矿将控制在500处之内,全区矿井数比“九五”期末的2009处减少75%。

  会上,自治区工业办主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牙萨宁还就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及煤炭工业发展情况、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工作情况等,向区内外新闻媒体的记者进行了介绍。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的有关负责人就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工作情况以及煤炭资源回采率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