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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2日   来源:天津日报

  今冬明春,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最为关键的时期,天津市启动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防疫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明奖惩。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凡是因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天津市政府将对有关行政领导进行过问并追究责任。根据国务院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农业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技术上负总责,加强对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旦发生领导不到位、经费无保障等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