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城乡困难群体治病难的问题,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安徽省从2004年开始,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2004年全省共救助15万多人;2005年安徽省已下拨1806万元,1-9月份共资助特困对象18万人,支出救助资金900多万元。各地目前正在向面上推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安徽省从2005年8月份开始实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首先在21个市辖区中进行,救助对象主要是城镇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安徽省即将下拨补助资金1700余万元。各地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
下一步,安徽省将本着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进,以有效缓解城乡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逐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做到救助对象确定合理、救助及时。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将农村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最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