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加强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云南省教育厅在云南分会场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各种安全制度,切实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制,要明确专人对学生上操集合、放学疏散、大型活动、教学楼、宿舍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要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立切实有效的教育、预防、防范并重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卫生管理。当前我省多数地区陆续进入冬季,各地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冬季预防学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火灾、传染性疾病流行,近期特别要注意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交通事故等多发事故,指导做好师生安全工作。
云南省教育厅提出,对于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特别是由于楼梯间拥挤踩踏,学校建筑物倒塌、火灾和重特大交通等事故造成学生重大伤亡的,将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全省各种评估、考核、奖励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