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惩个别医药企业恶意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监管,2005年11月17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个别企业所出现的无视法律法规,恶意造假,违法宣传、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给予媒体曝光,并对5家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做出了严肃处理。会议决定,从2005年11月17日开始到2006年1月17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四保一促进”(保安全、保质量、保信誉、保市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不允许由于个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吉林医药的信誉,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下大力气,出重拳,重点整治被质量公告通报次数较多的企业和品种;整治擅自改变药品标准、生产工艺、药品包装和不按处方投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药等恶意造假行为;整治违法销售、宣传药品行为;督促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加强管理;整治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购进行为,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质量,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在整治行动中,将对违反GMP、GSP规定的企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企业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撤消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清查,同时责令企业追回全部售出药品,监督销毁,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整治,努力实现“四个减少”(我省被质量公告通报的药品数量明显减少;重、特大药品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对药品质量投诉明显减少;违法药品广告明显减少。”)
主管副省长李斌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全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总体上持续好转,医药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药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药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不断探索建立对药品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把各项监管整治的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整治使吉林省医药产业的质量、信誉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