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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行政首长问责制为老百姓解决了实际问题。”这两天,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寨镇的农民很开心:桑彭公路近年来严重损毁,上趟县城要颠簸几小时,群众多次反映,收效不大。今年6月18日,彭水县对此启动了行政首长问责程序,县交通局局长被问责停职。此后3个月内,县交通局对公路进行了整治并验收达标,车行时间缩短为80分钟,10月中旬县交通局长才复职。

  《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于去年7月实施,确立了18种问责情形,包括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等。问责对象包括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及参照执行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及区县政府的“一把手”。

  一年多来,重庆市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实施问责49例,87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全市绝大多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都制定了实施办法,三级问责体系已基本建立。去年重庆市政府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长实施问责,今年又对因群众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农民金有树求救无助的开县县长实施了问责。重庆市工商局启动问责程序4次,问责5名干部;巫山县启动问责程序查处失职类案件22件,追究了58名干部的责任。(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