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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直7家医院各出新招 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1日   来源:陕西日报
  群众看病贵是长期困扰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个难题,也是老百姓极为关心的现实问题。11月28日,在陕西省卫生厅出台4项措施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之后,从省直7所医院了解到,各家医院纷纷行动起来,各出新招,以确保各项具体措施在12月1日正式实施。
  陕西省人民医院在普通病区设立63张扶贫病床,规定不把药品收入纳入科室收入,并对各专业用药所占比例做了限定;对于每月使用量和金额在前10名的综合类药品进行评价和分析,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每月统计前10名抗菌素使用最多的医生,逐一进行警示谈话。医院还设立了举报箱,由监察人员在院内巡视,对于从事药品促销的厂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济往来。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规定,对全省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特困生中的结核病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免收全疗程的抗结核病药物费用。确立便民优惠服务日,免费为门诊患者进行5个项目的健康体查。医院还投入整体服务车,深入城乡,免费接送病人就诊。同时,该院试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和超额价格领导审批制度;对半年内二次住院者,每床日减免住院费用10元;率先实行处方套餐制,对同一种疾病,由医生向病人提供高、中、低档不同类型的处方,供病人选择。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是全省药品收入比例最低的医院,结合4项措施的出台,该院提出了“四个不降”:医疗设备档次不降,医疗服务标准不降,医疗质量不降,医技水平不降。对扶贫病区入住患者实行折扣收费的同时,还对农村特困患者、享受低保患者、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免挂号费、诊查费。医院同时对门诊用药前五位的药品每季度进行监控公示,并组织专家对用药量大的前五名医生进行用药合理化评价。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要求各科室要在规定开设的扶贫病床基础上,尽量多收扶贫患者,超收一位扶贫患者奖励100元,如发生推诿或拒收的现象,处罚责任人100元。对住院扶贫患者用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特殊情况须用乙类或目录以外药品时,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告知患者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金额超过300元的门诊处方,须告知患者同意签字、门诊部盖章后药房方可发药。
  此外,陕西省中医医院规定,在诊疗过程中要为患者采取最基本、最经济的医疗措施,多用中草药、国产药和价格低、疗效好的抗菌素,将医疗费用控制在较低水平;省肿瘤医院在每个科室都设有“扶贫病床”,让经济困难的肿瘤患者能够看得起病;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也规定,使用超过10元/支的药物须经科室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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