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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安厅要求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交通罚款指标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12月1日电(记者宋常青、赖安林)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下达扣驾照数量、罚款指标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从2006年1月1日起,甘肃将正式实施《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有了标准可依,处罚违章的随意性将被杜绝。

  记者11月30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与此同时,这个《条例》还对违规超车、乱停车或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等多种行为制订了处罚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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