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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采取行动 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2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卫生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吉林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紧急部署伤员的医疗救治和防止污染对人群伤害工作。组织临床、预防专家连夜赶赴现场,指导并参与当地的医疗救治、人群卫生防护和污染水体的检测工作。

  在发现水体被污染的同时,吉林省立即采取封堵,切断污染源;采取加大丰满水库放水流量的方法,对污染水体物理稀释;加强监测,将监测点增加到17个,加大监测频率;沿江防守,确保饮用水安全,通知沿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向松花江取用生活水;全力配合,做好流域的协防工作。松花江流域吉林省段的生活饮用水仅涉及到松原市宁江区2个生活区8万余人,该市在污染水体流段到来之前,已经停止取水。所以,全省没有因为水体污染问题造成人员中毒。

  针对当前的污染形势,吉林省卫生厅采取了以下措施以确保人体健康。一是11月14日,李殿富厅长召集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就事故发生后卫生系统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精密地部署。制定了《松花江沿岸吉林省段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重点监测松花江沿岸生活水源,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卫生检验部门对长春、松原、吉林市的沿江城市和农村的水源进行24小时卫生指标的水质监测。三是卫生监督人员针对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消毒设施运转情况、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报告、健康体检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反生活饮用水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各级卫生防疫人员深入到居民家中,发放宣传单,传播预防知识。

  目前,由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水体污染,在吉林省未造成人员中毒事件。就残留污染物及对人体可能产生危害问题,吉林省卫生厅正在组织卫生检验、环境卫生和毒理防护等专家对污染水系及今后饮用水的安全系数进行认真分析、科学论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长期监测机制来监测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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