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国务院召开,会议确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工作规则和要求。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总参谋部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法制办、中编办、国研室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去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为实施海上应急反应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国家25个专项预案中专门用于涉及海上应急反应的预案。
华建敏指出,海上搜救担负着海上人命救助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的重任,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上搜救工作关系到航行安全保障,关系到水运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海洋产业的开发利用。加强海上搜救是保障人民群众海上活动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行海上搜救的重要职责,努力为发展航运事业,促进海洋开发、海上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保证。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维护我国的国际权益,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华建敏强调,近几年来,我国海上搜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成功组织了较大规模的海上人命救助,化解了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船舶油污染险情,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但目前我国海上搜救基础和搜救力量都比较薄弱,搜救体制和机制仍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海上搜救工作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华建敏要求加快海上搜救能力建设,调动各方搜救资源,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军地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联系沟通,切实负起责任,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海上搜救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结合各自的实际,尽快制订与应急预案相衔接、相配套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保障措施等,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海上搜救指挥机构两方面的优势,坚持条块结合,主要依靠地方做好海上搜救工作。加强海上搜救机构建设,加快建立高效畅通的海上搜救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多部门间的协同应对,为搜救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保障。
会上,华建敏还对今年防抗“海棠”、“麦莎”等台风和12月份寒潮大风中的搜救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在每次搜救行动中,交通、公安、渔业、卫生、海洋、气象及军队等部门和地方政府大力协同配合,广大搜救人员发扬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战狂风、斗巨浪,出生入死,忠实履行职责,尽最大努力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也减少了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会上介绍了“十五”以来海上搜救工作基本情况,成立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背景、目的和作用,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要求等作了说明。公安部、农业部、总参谋部、海军总部、武警总队、中国气象局、国家安监局等部委和军队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参与海上搜救工作的有关情况,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搜救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交通部牵头的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全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探讨解决海上搜救工作和船舶污染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指导、监督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研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搜救活动中的职责。
设在交通部的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其总值班室是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搜救中心由省级政府领导任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沿海各地区的搜救中心及分中心均保持24小时值守,随时应对海上紧急情况。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国海域的海难救助,防止船舶污染海域,船舶防台风及防冻破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