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12月8日上午在兰州召开。
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任务:通过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捐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配套救助,建立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包括孤残人群及老年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通过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确保为国防建设作出各种贡献人员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光荣事迹受到褒扬;通过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强化自治功能,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通过加强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通过做好区划和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专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民政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这次会议从民政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的高度出发,交流探讨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见解,以期推动甘肃省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记者左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