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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原则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草案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2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省将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12月9日上午,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主持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作为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较早的省份,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全国有较大影响。2004年,浙江省又出台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从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注重体现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点,注重政策的连续性,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市场准入、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维护、政府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突破。《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提升对非公有制经济社会服务水平,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和加强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和监管。

    本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4件政府规章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