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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出台多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审批手续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9日   来源:吉林省政府

    吉林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治安管理方面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取消审批28项行政许可项目;重新明确了法律、法规保留的由治安部门审批的20项行政许可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个别项目的审核、审批时限分别由30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今后,吉林省厅治安部门将按照“精确打击”的原则,通过做认真细致的案前调查,选择最为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求得精确有效的打击效果,引导行业场所自管自建。实行警示告诫制度,对群众举报有违法行为,但经工作没能核实或有轻微违规行为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进行当面告诫,责令写出书面保证。对告诫后仍不改正的,查明事实后依法从重处理。严禁越权检查、跨区域检查,坚决禁止滥用检查权干扰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正常经营。

    对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不允许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公示,严禁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取费用必须开具发票。

    严厉打击各种干扰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涉枪、涉爆单位正常经营,侵害业主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及时立案,快侦快办,依法惩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严厉打击以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等为重点的各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