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吉林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聂文权专门对加大治安管理力度,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作出部署。
按要求,各地从12月19日起至元旦前要全警动员,特别是消防、交通、内保、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按照不同管理级别、不同警种职能、不同管辖区域分工,集中10天左右时间,分别深入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区、重点场所、区域、路段,进行一次全方位、严格的治安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并逐一登记备案,对其中可能引发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交通、爆炸事故的隐患,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发现的各类治安隐患,要按照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进行整改。对于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隐患,要逐项下达整改通知书,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责任状,提出明确的整改标准、时间要求,并要落实整改期间死看死守责任。对各类治安隐患,凡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能够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特别是对整改要求置若罔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和生产;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对所有整改项目,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项目,要落实整改监督的具体警种和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县以上公安机关要制定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预案,做好必要物资、装备保障准备,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即迅速进入应对状态,以保证抢险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对于治安隐患应检查而未检查,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整改而未整改,从而引发重特大交通、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对于治安灾害事故应有效预防而未有效预防,应有效处置而未有效处置,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此次治安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将成立9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全面展开检查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