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历时3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日前结束。江西省共立案查处419家违法排污企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国家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结果显示:江西省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等级为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3年行动”精神,江西省从2003年起,由环保、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厅、工商、司法、安监局等7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清理整顿联合行动组,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为:违背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要求、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如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汽车尾气、居民生活区油烟、噪声污染;赣江、袁河、抚河、饶河、乐安河等重点流域的违法排污问题;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尤其是钢铁、电解铝、水泥、造纸、电石、炼焦、铁合金和印染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和地区;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保污染法规、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土规定”等。
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7部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抓住不放,开拓了环境联合执法的新局面,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恶化趋势。据统计,3年共出动31881人次,检查企业17178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419家(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43家和重点督办环境违法企业376家)。如今,江西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水质达标率达到83%;11个设区市有9个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监测结果还显示,江西省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等级为优,全省89个县都在良以上,优类达56个,占国土面积的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