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统计局12月26日公布的最新信息: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正式核定,2004年上海市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GDP为8072.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3892.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8.2%;第三产业增加值4097.2亿元,占50.8%。
这次经济普查获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摸清了上海第二、三产业的“家底”,查实了全市生产总值的总量和第二、三产业的比重,真实地反映了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和综合实力,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通过普查,获取了41.1万个第二、三产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健全完善本市单位名录库,建立统计调查抽样框打下了厚实的基础。根据经济普查资料对上海市2004年GDP进行重新核算,核算结果与年快报核算结果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全市生产总值增加8.4%。2004年上海市按经济普查口径核算的GDP总量比年快报核算的总量增多了622.5亿元,增加8.4%,低于全国平均增加16.8%的水平。两种核算结果出现变化,主要是由于第三产业单位量大、行业类型多、新兴服务业发展快、经营情况复杂,而统计上存在常规统计核算范围有遗漏、新兴行业统计不全、经济普查与年快报GDP核算方法有所不同等原因。
2、第三产业增量最大。两种方法核算的产业结构比重发生变化,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由1.3%、50.8%、47.9%变为1.0%、48.2%、50.8%,其中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了2.9个百分点。在全市新增的622.5亿元生产总值中,主要来自于第三产业,其新增额为531.8亿元,占全市新增总额的85.4%。
3、第三产业内部,部分行业结构变化明显。经济普查结果与年快报相比,金融业由于按国家规定调整了金融中介服务产出的核算方法,原计入金融业增加值的“居民利息收入”被分摊到各行业增加值中,因而其增加值比年快报减少129亿元。除金融业以外,其他主要行业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93.6亿元,比年快报增多131亿元,占GDP的比重由4.9%上升到6.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745亿元,增多136亿元,所占比重由8.2%上升到9.2%;新兴服务业比较集中的其他服务业增加值1125亿元,增多335亿元,所占比重由10.6%上升到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