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贵州省民政厅提前两年全面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6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2月26日电(记者 周芙蓉)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农村特困救助制度200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比原计划提前两年,实现了“一年试点起步,二年稳步推进,三年全面实施”的跨越式发展。

    为尽快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贵州省委、省政府加快了对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的步伐,加大民政资金投入和政策部署,推动县市区全部建立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5年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覆盖全省所有农村特困群众,省财政每年拿出1.89亿元农村特困救助资金并纳入预算长期固定下来,全省94.5万特困群众得到救助。

    据贵州民政部门调查,全省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群众有94.5万人,约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

    从2003年10月开始,贵州对100个一类扶贫重点乡镇中,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13.18万农村特困群众实施了定期救助。2004年,贵州农村特困救助实施范围扩大到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二类乡(镇),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救助了47.28万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人群。按计划,到2007年全省才将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覆盖全省94.51万农村特困群众。(完)

 
 
 相关链接
· 贵州省又有11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越过温饱线
· "十五"期间贵州300多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 贵州增24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 惠及1300万农民
· 贵州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攻坚农村公路建设
· 贵州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 今年中职招生10.9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