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务院信息办获悉: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组织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是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对企业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共享企业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政府的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悉,自2002年10月开始,上述部门曾在全国部分省市先后开展了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发现了大量在工商登记并营业但未做税务登记的不依法纳税企业,以及注销了工商登记但仍营业的不规范行为,解决了企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交叉稽核问题,有力地推动了财税增收。(记者 冉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