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国务院审查通过陕西《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8日   来源:陕西日报

    对陕西省经济社会影响深远的渭河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日前通过了国务院审查及批复,这标志着渭河综合治理即将步入组织实施阶段。

    批复指出,渭河流域重点治理是一项十分迫切和艰巨的任务,对加快渭河流域及其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西部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如期实现治理目标。根据《规划》,渭河流域近期重点治理措施主要包括防洪减淤、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前期工作五大项目,涉及流域内陕甘宁三省区,2010年以前投资规模229亿元,其中在陕投资大约为160亿元。实施后将使渭河流域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下游防洪形势严峻和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保障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渭河是黄河第一大支流,也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但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渭河出现了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下游河道淤积、防汛形势严峻和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渭河问题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2000年和2001年,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两次率团对渭河流域进行考察,提出了专题调研报告。2001年12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对渭河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渭河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论证,做好规划。水利部高度重视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责成黄河水利委员会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多次研究修改《规划》,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促成《规划》尽早完成。我省计划、水利等部门领导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在《规划》的编制、修改、上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此次国务院批复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明确提出,要用10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渭河流域防洪减淤体系,确保重点河段和地区的防洪安全,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改善渭河干流及支流水质,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在国务院批复的《规划》中,近期要把渭河下游防洪减淤作为治理重点,同时坚持开源节流并举,加大节水和治污力度,把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防洪减淤重点是渭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使渭河干流防洪能力基本满足50年一遇设防标准,南山支流防洪能力由2—3年一遇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水资源配置重点有灌区节水改造、外流域调水工程、雨水利用和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大中城市节水改造和污水再生利用等项目,并通过实施省内南水北调项目缓解关中地区水资源短缺,保证渭河河道内生态环境低限用水。通过节水改造后,使我省大中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4提高到0.6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现状的40%提高到70—80%,工业万元产值综合取水量降至35立方米,新建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水资源保护重点是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通过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使渭河干流水环境有较大改观。水保生态建设项目主要建设骨干坝与淤地坝、水土保持林、基本农田等,实施后将使流域内植被增加,使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王辛石 记者 刘国英)

 
 
 相关链接
· 水利部科技委专家组赴渝陕调研引江济渭入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