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05年12月31日从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为解决黑龙江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信用缺失问题,黑龙江省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06年开始至2008年,以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建设为重点,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合力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使黑龙江省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经济发展环境实现根本转变。
“诚信龙江”建设将坚持政府推进、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等原则进行。具体目标是:到2008年,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全省经济社会生活主要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诚实守信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信用地方立法初见成效,有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社会信用服务行业有较大发展,信用服务需求明显扩大;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故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主要任务是:加强政府、企业和公民诚信建设,规范中介组织的诚信行为,建设联合征信平台,健全信用法制,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据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方案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即将出台实施。从现在开始,黑龙江省金融、建设、交通、教育、卫生、文化、质监、公安、司法、出版、旅游等15个行业(部门)先期重点推进“诚信龙江”建设。(记者 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