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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有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4日   来源:经济日报

    在中央文明委去年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共10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占此次受表彰总数的10.4%;另有235个省级以下税务机关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占此次受表彰总数的11.8%。还有1位税务干部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这既是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体现,也是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机关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发挥表率作用的集中反映。

    近年来,税务总局党组坚持从武装头脑入手,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理论中,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发挥表率作用。党组结合实际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引领广大税务干部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

    针对税务部门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行业特点,税务总局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教育,切实增强了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税务总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努力建设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税务总局坚持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全国税务系统大力推行了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全面推行“阳光作业”,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等工作规范,积极创建文明示范点、青年文明号、文明办税服务厅、巾帼建功示范岗等文明窗口,这些举措不仅方便了纳税人,堵塞了管理漏洞,而且展示了税务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

    为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税务总局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为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税务总局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等的要求,推动建立学习型机关,培养一代新人成为骨干中坚,树立了总局机关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郭瑞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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