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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9万名"五保"和"三无"对象实现集中供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9日   来源:浙江日报

    截至上月底,浙江省5.9万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实现了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9%,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高达97.2%,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内实现集中供养的预期目标,也使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上述目标的省份。

    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成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数据表明,全省在册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中,绝大多数是老年人,他们面临的不仅是解决温饱问题,同时面临着住房、养老、医疗等压力。对于这些老年人,靠分散供养无法解决难题。

    2003年,浙江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并连续几年列为为民办实事内容。启动当年,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尚不足29.8%,最大难题是敬老院投入不足。为了达到集中供养的目标,浙江省各地加大投入。经济并不富裕的江山市,第一年就投入了全部财政收入的1.25%,用于敬老院硬软件建设,而该市集中供养率也由年初的不足7%,猛升到年底的80%。3年来,全省各级共投入26亿余元,改(扩、新)建敬老院1169所,总床位数达到11.38余万张。

    这些新建的敬老院都配有卫生间、健身室、棋牌室、医务室等公共设施;食堂饭菜由营养师精心选配,每天有新花样。更主要的是,老人都能在这里找到情趣相投的伙伴,生活不再孤单寂寞。88岁高龄的胡妙娥住在奉化市溪口敬老院,与73岁的孤寡老人竺圣云喜结良缘,成为浙江省集中供养实施后的一段佳话。

    去年,全省“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达到4000余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各地还积极接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医疗救助,为“五保”对象提供定点医疗,规定定点医院对老人只收取药品成本价,免收其他任何费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缓解了老人的“看病难”。(汪成明)

 
 
 相关链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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