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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确定民族工作重点:促进民族村扶贫开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1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在1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上获悉,2006年,黑龙江省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

    2005年,黑龙江省一个自治县、一个民族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2%和18.6%,人口较少民族村人均收入达到2836元,比上年增长26%。有37个村纳入了全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全省民族经济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今年黑龙江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扶贫任务艰巨,要进一步加大民族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力度,通过“主辅换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拓宽经济收入渠道,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要树立小康示范民族乡镇和新农村示范民族村,推动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民族法制化进程,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要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调整民族学校网点布局,促进集中办学,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巩固少数民族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建设好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记者 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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