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主任)会上了解到,去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665件,比上年增长33%;受援人总数达到433965人 ,比上年增长48%。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出席会议并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四个相适应”,发挥职能作用。“四个相适应”即要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相适应;要与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相适应;要与民主法制建设相适应;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他说,解决好这四个相适应的问题,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努力方向。各地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这四个相适应的内容,要努力落实这四个相适应的内容,以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据悉,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2006年将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大局,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二是逐步解决“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所要求的机构、经费等基础保障问题;三是制定若干与《法律援助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着手建立健全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四是发展完善以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为主导的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尽可能多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和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着手探索建立可操作的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着手探索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法律援助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分层次培训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树立律师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张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