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始,贵州省将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据透露,此项改革在5年内将投入上百亿资金。
据介绍,机制改革将用5年时间,投入上百亿资金,分阶段逐步将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同步增加教育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2006—2008年,全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31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含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农村户籍的学生),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8:2比例负担。从2006年起,省财政将每年安排6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资助贵州省农村初中寄宿贫困生,补助标准为200元/生·年。今年起,全省18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将获得免费的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2006—2008年,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按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拨款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按8:2的比例共同承担。各县(市、区、特区)必须按小学生不低于10元/生·年,初中生不低于15元/生·年的标准,安排所辖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公用经费拨款。
另外,贵州省还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和改造长效机制。从2006年起,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承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和单位造价等因素逐年向中央申报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