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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措施"实施半年 校园治安秩序出现可喜变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9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自2005年6月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实施半年多来,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出现可喜变化:全国学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死伤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264人,下降11.7%,去年1至11月发生的涉校杀人案件同比下降14.5%。

    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的原则,对涉校案件落实了专案、专人负责制,分级挂牌督办,限期破案。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7856起。治安部门充实巡逻警力,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积极开展了向学校派驻保安员等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国共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八万余名,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1.7万余个,向校园派驻保安员5.4万余名,查处涉校治安案件1.5万余起。

    各地公安机关纷纷派出民警或交通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设立“红领巾安全通道”,完善交通设施,施划交通标线,有效改善了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状况。到去年年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投入1.8亿元,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7.6万余处。去年,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68万余次,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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