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 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这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进展和基本经验,全面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和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关于“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进展和基本经验
“十五”时期的五年,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五年,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是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的五年。
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审时度势、认真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发展态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果断做出了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历史性转变、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必须进行战略转移的重要判断。及时向中央建议,推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出台。
中央《决定》明确指出“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明确指出“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明确指出21世纪的头10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
中央《决定》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决定》精神的鼓舞下,人口计生部门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协调相关部门办成了几件多年想办而没有能够办成的大事,使“十五”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推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修订完善了地方条例,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发展阶段;
第二,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第三,实现了全系统的机构更名,职能得到拓展,编制、经费有所增加,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第四,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把握人口发展态势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科学制定了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
第五,组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惩罚多生”为主向“奖励少生”为主的转变;
第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正在发生明显变化;
第七,全面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和2003年遏制“非典”疫情向农村扩散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八,实施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参与预防艾滋病工作,提高了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第九,探索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推广“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合法权益;
第十,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成功举办了三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有力促进了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第十一,推动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成功举办了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世界家庭峰会和人口与发展国际援助研讨会,发表人口与发展白皮书,树立了我国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14.03‰、7.58‰下降到2004年的12.29‰、5.87‰,分别降低了1.74、1.71个千分点,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左右,人口计划顺利完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初见成效。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实践证明,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是对国家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民主科学决策的领导集体;实践也证明,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是一支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奉献、能够战胜困难并夺取胜利的光荣队伍。
总结“十五”时期的工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六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是坚持议全局、抓大事,把握历史机遇,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推动全国工作均衡协调发展;
五是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能力建设;
六是坚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这些基本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当倍加珍惜,深刻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二、“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一定要科学判断,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奋发有为。
(一)科学发展观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确立了新的理念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不断创新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新的理论框架。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工作目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这一新的理论框架,是指导我国实现第三次历史性飞跃的强大思想武器。
未来15年,是我国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劳动力丰富、社会抚养比较低、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的历史时期。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过程,要加快推进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统筹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出现经济停滞、社会动荡、道德失范、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影响人口安全与和谐发展。由于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较高,我国未来发展确实面临着许多的风险与挑战。因此,必须紧紧抓住战略机遇,实现科学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轨道。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群众的生活、生育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系统要求。必须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人口自身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五个统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必须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区域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任务
一方面,受生育周期的影响,“十一五”时期,我国将迎来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同时,由于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日趋多元化、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尚不完善等原因,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我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的目标是以人口总量和人均指标为基础制定的,如果低生育水平出现反弹,既定的目标就不可能顺利实现。
另一方面,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正在迅速成为影响我国人口安全的重要因素。国民教育水平、健康水平相对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比较高,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有蔓延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失业人口、贫困人口较多;增长方式的粗放问题比较突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等等。因此,“十一五”时期的人口问题更为复杂,做好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党中央、国务院在听取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人口“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发展思路的汇报时明确指示,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要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方面的问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更加清醒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人口计生委更名的重要意图,切实转变职能,推进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创新,自觉从“大人口”的视角来判断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坚持不懈地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抓紧抓好,同时积极协调各方、综合施治,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列世界第六位。与此同时,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却进一步拉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显示,2005年我国城市人口的人类发展指数为0.81,农村为0.67。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长期以来,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严重滞后,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这些都是制约农民转变生育观念和行为、制约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最根本、最现实的因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目标和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十一五”时期,中央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素质,扶助弱势群体,完善保障体系等等。实施这些重大措施,将明显改善农村的社会面貌,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使计划生育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进而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在农村,解决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问题的重点也在农村。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好这一历史机遇,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项目和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三、“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人口安全,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的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到2010年末人口总量控制在13.7亿以内;
——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实效,人口安全形势趋于改善;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
——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
——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机关作风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
——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工作部署: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各有侧重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即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好“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要紧密结合各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又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东部地区(包括京、津、冀、沪、苏、浙、闽、鲁、粤、琼10个省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2004年东部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4.6%,为西部地区的3.21倍。
“十一五”时期,东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实施率先发展战略: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率先建立工作新机制,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二是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制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性人口发展规划,配合产业带和城市群的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三是率先建立城乡协调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理念先进、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推进计划;
四是已经实现人口负增长或接近负增长的特大城市、城市地区,率先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少数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比较差、生育水平仍然比较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地区,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实现加快发展;
五是加大对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口支持力度。
中部地区(包括晋、皖、赣、豫、鄂、湘6个省份)多是我国人口大省,农业人口、流动人口比重大。据统计,目前中部地区人口达3.65亿,占全国的28.1%;农村人口2.76亿,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中部地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相当艰巨。
“十一五”时期,要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中部崛起的有利契机,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努力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强化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二是积极应对农村综合改革的挑战,坚持稳定基层机构和队伍不动摇,以县站和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重点,全面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关爱女孩行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四是配合东部地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西部地区(包括蒙、桂、渝、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12个省份)是国家“上风上水”地区,是黄河、长江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也是生态较为脆弱、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0%,多数省(区)生育政策相对宽松,人口增长较快,贫困人口比重大。2003年西部地区GDP平均增长率比东部地区低2.3个百分点,同期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东部地区高出2.07个千分点。
“十一五”时期,要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努力做到经济发展要上去,人口增长要控制,人口素质要提高,生态环境要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增强。
一是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项目拉动投资,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移支付的力度;
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切实组织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将计划生育与脱贫致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三是做好国债资金支持基层服务站和流动服务车项目,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
四是配合全国或区域性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促进贫困地区创新工作思路,实现跨越发展。
东北地区(包括黑、吉、辽3个省)长期以来是我国重工业基地、能源基地和农业基地,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比较好,生育水平长期以来比较低。近些年,由于经济增长缓慢,财政投入不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十一五”时期,要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契机,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重点研究解决资源枯竭型地区人口发展问题,探索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明发展道路;要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推动东北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创辉煌。
四、下最大力气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
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只有稳定低生育水平,才能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奠定坚实基础,才能确保实现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的奋斗目标。
第一,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现行生育政策是在30多年计划生育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人口发展规律,已经被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前段时间,社会上关于生育政策的争议比较多,出现了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经一些媒体炒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一定冲击。这种状况必须坚决加以纠正。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如果我们工作松懈了,不仅人口发展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甚至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前途。”
中央已经明确,生育政策的调整必须经中央国务院批准,地方不能自行决定。“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各种隐患。
第二,切实做好农村计划生育两项制度的推广和实施工作。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这两项制度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
在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已经在全国23个省(区、市)、山东的22个市(县、区)和西藏的12个县全面推开,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自行试点,基本覆盖了全国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中央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近6.2亿元。2006年,“少生快富”工程将从以前的3个省扩大到西部地区7个省(区)和海南省,中央财政将安排1.7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按照“巩固成果,逐步扩大;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增强实效”的原则,继续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在“十一五”时期继续把两项制度做实、做细、做好。
经与有关部门反复磋商协调,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已经取得良好开端,正在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我们力争在“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这项制度。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的落实,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
第三,切实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基石。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将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14项重点工程之一。国家人口计生委已经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十一五”时期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十五”时期,一些省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出现了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简单撤并或推向市场的做法。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效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还要逐步加强。关于乡镇事业单位的整合与改革,关键是要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活动,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的,要强化服务职能,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稳定指明了方向。
2005年底,中编办在回答海南省编办关于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机构设置的问询时指出:“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建议慎重对待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改革问题。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要明确有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整合乡镇事业站所要有利于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具体机构设置形式和人员编制配备,由省里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确定”。这个批复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我们已经抄送各省(区、市)编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抓好督促、协调和落实的工作。
要遵循“以县站为龙头、以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以乡镇服务站为依托、以村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思路,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县站和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重点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好流动服务车项目。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规范的建站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益性服务道路。
第四,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信息与材料、能源,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资源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党的十六大已经明确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有利于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支撑和动力。
要认真贯彻《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纲要》,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逐步建成人口计生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认真实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切实组织好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政务信息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例行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大幅度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
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归口管理、分步实施、协调推进”的原则。涉及全系统的基础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跨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筹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求,遵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五、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
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口计生部门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加强协调,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成效。
第一,重视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在基层比较健全的优势,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的零级和一级干预。宣传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控制生殖道感染疾病、性病艾滋病等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与卫生部门合作,倡导群众自觉接受婚前、孕前以及孕产期的医学检查,做好咨询、随访工作。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训示范区项目,对胎儿、0~3岁婴幼儿实施科学的胎教和早期教育,对0~6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进行科学的育儿指导、咨询和服务,改善示范区内婴幼儿的生存环境,提高婴幼儿的综合素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以关爱妇女和家庭为重点,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活动,推动对艾滋病困难家庭的救助,提高社会公众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虽然经过“十五”时期的艰苦努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在局部地区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十一五”时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文件的精神,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的经济社会政策,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推动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提供法制保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B超、终止妊娠药物和手术的管理,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及拐卖、溺弃女婴行为。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
第三,切实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即将出台的有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本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协作制度,落实社区、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责任,推进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推动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财政投入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流入地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示范县(市、区)活动。“十一五”时期,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第四,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要继续推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推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倡导建立“积极老龄社会”,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以知识化、健康化应对老龄化。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整合社会、社区、家庭的资源,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转变政府职能,是“十一五”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提高认识,顺应形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真正把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战略、制定规则、创造环境、依法行政上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实施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国家的重大基础性研究,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十一五”时期,要深入开展人口安全与和谐社会、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体系、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体制及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功能定位与人口发展等重点课题研究,完善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提出人口政策、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建议。统筹国家、区域和各省(区、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的长效研究机制,共享研究成果,培养人才队伍。
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规划,是国家“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这个规划是国家关于人口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要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范围,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保障规划的落实。
经过国家人口计生委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项目——“甘露计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正与相关部门有效衔接,争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甘露计划”是落实人口发展规划的重要载体,目的是以项目运作方式拉动财政投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积极开动脑筋,科学制定项目,努力争取投入,做好组织实施。
第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2006]1号),把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摆上重中之重、总揽全局的位置,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力争2010年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建立工作新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口计生部门要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将这项工程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按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创新的改革思路,制定好总体规划、实施纲要和年度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把综合改革引向深入。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与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过程是高度统一的。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为工作新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要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在政策、资金、项目、考核等方面向试点地区倾斜,创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空间。要把综合改革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国际合作项目等载体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先进理念、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加强倡导、培训和推广工作,使机制建设始终沿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路顺利推进。
第三,积极推进人口计生部门与非政府组织的密切合作。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理顺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依法明确非政府组织的职能、机构和人员管理,完善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渠道,加快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决策程度以及实施能力。
多年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等非政府组织,坚持围绕中心、辅助决策、立足基层、服务群众,配合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开展的“我为协会添光彩”、“中华人口奖”、“幸福工程”、“幸福微笑”、“人口文化大院”、青少年健康教育等项目,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非政府组织必将承担更多的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期,中国计生协将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理事会换届,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有较高领导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将走上领导岗位。同时,中国计生协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国家人口计生委也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支持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希望各非政府组织继承发扬过去的成功经验和光荣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提高能力为重点,不断开辟事业发展的新天地。
第四,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统筹国内工作与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人口与发展领域的活动和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的落实。履行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主席国的义务和责任,精心筹备并组织好第十一届执委会和理事会年会,继续推动南南国家的人口与发展事业。加强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福特基金会、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等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并实施好联合国人口第六周期合作项目、中国/福特基金会优质服务项目、中日合作中国中西部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能力建设项目等。通过项目合作、出国培训、高层交流等多种方式,引进先进理念和经验,提高国内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预案,把握主动,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国际环境。
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职业化干部队伍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任何自主创新的实现,最终都要落脚于人的创新活动之中。干部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事业的提升和发展。“十一五”时期,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环境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职业化干部队伍。
第一,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务员法》,着重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改革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形成充满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推动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机构、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大力加强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协调的能力,在倡导精神、培养人才、成就事业方面做出贡献。
第二,探索干部队伍职业化发展道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建设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产业开发等五支队伍。同时,探索县、乡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建设,突出行业特色,将基层工作人员划分为行政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检验、咨询服务、人口统计等四种职业类别。科学制定各类别各层级职业化标准。加强职业化教育基地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等,建立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化教育体系。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职业化建设,使在职干部基本素质和能力有规范、人员准入条件有标准、后备人才培养和储备有规划、人员结构优化有方向。
第三,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好省、地、县三级人口计生委主任专业知识强化培训项目。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研究能力为重点,以社会科学以及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为主要内容;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以推广应用新技术为主要内容;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实施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修项目:每个县站要培养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5-8名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每个中心乡服务站要培养1名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3名具有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技术人员。
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探索建立“群众得实惠、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要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保证检查、考核、评估权力的正确行使。对严重违反“两个纪律”的,必须严肃查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作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和谐机关,营造快乐工作、快乐学习、快乐生活的良好氛围。
八、认真做好2006年的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已经下发,共有十个方面30项主要工作,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共同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牢牢抓住机遇
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以及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与以往相比,对人口与发展问题做了更为全面、更为具体的部署,必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和强大的动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增强机遇意识,善于发现机遇,牢牢把握机遇,正确运用机遇,当好参谋助手,努力有所作为,切实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新跨越,开辟新境界。要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与挑战同在,机遇不常有,机遇不可失。如果丧失机遇或者不能很好的利用机遇,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善于总结经验
总结经验,是不断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过程,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过程,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过程,是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过程。总结经验,可以使我们明辨是非,权衡得失,扬长避短;可以使我们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总结经验,首先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要全面深刻地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经验,以史为鉴,温故知新。其次,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重视总结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来自于基层、群众认可的经验才是真正的经验、管用的经验。再次,必须坚持洋为中用的观点,善于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以及与我们情况相似的国家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及做法,结合实际,为我所用,努力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三)重视强基固本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们基本建成了一个覆盖面广、功能比较完善、“三位一体”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预防“非典”、艾滋病等疫情蔓延、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总有一些同志对这个网络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是重复建设、可有可无,要求撤并或者推向市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以及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应当说,解决了服务站性质和发展的问题。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坚持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队伍不动摇。但是少数同志的思想还不容易转过来,受到冲击的基层服务体系和队伍一时还难以恢复,加之过去欠帐很多。
“十一五”时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敢于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多方协调,努力把中央的决策落到实处。
(四)坚持分类指导
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方法。过去,我们将各省(区、市)按照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等指标大体划分为一、二、三类地区,提出不同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实践证明,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压力之下,这样做的效果很好。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仅仅以生育水平和计划生育率来区分类别的做法显然已经不够全面了,必须探索新的衡量标准。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地区发展仍然很不平衡,面临的客观形势和工作任务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尖锐,必须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区别不同地区的情况,分类指导、对症下药,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以及区域功能划分,考虑到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东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当然,这个分类还不完善,只是提供一个思路,供大家部署和指导工作参考。总的要求是,在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密切关注和重视解决局部性、个性化的问题,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勇于开拓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任何一个国家一个组织一个单位,如果头脑僵化、因循守旧,就会被实践和时代所抛弃。
首先,坚持理论创新。继续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地认识和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理论创新对发展规律的揭示和把握越深刻,对实践活动就越有指导性,越能够发挥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
其次,坚持制度创新。深化综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用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之不因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或领导人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
第三,坚持科技创新。精心组织筹备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大会,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第四,坚持能力创新。实施好“甘露计划”,加强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密切合作,增强管理、服务和协调能力。第五,坚持载体创新。所有理念、法律、政策和措施都要通过具体的载体来落实和体现,载体是联系理论与实际、宏观与微观、国家与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各地要使用好已有的各种载体,同时结合实际不断创新载体。载体越丰富,我们的工作就越有生命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六)提倡求真务实
天下之事必做于细,成于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关乎社稷安危,关乎民族发展,关乎人民幸福,责任重于泰山,不允许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总的来看,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作风是好的,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好评。大多数地方人口计生部门在当地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中名列前茅,有的还荣获第一。这相当不容易,说明我们这支队伍是过硬的,是经得起考验的。但是,也有少数地方存在盲目乐观、消极畏难、弄虚作假、违法侵权等问题。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
首先,要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服务人民、成就事业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再次,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考核评估办法的改革,把不必要的项目拿下去,把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降下来,加强对工作过程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把基层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扎扎实实打好基础、认认真真服务群众上去。
同志们,做好今年和“十一五”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缜密细致的态度,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