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湖北省出台文件严禁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入股采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1月29日电(鄂水宣)湖北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规定: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长江河道采砂。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追究暂行规定》指出,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长江河道采砂。对违反规定参与长江河道采砂经营活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文件还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如果存在不履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采砂管理秩序混乱或重大责任事故等7种行为的,将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此外,对违反省内中小河流采砂管理规定的,也参照这一规定执行。(完)

 
 
 相关链接
· 陕西省各地河管部门强化执法维护渭河采砂秩序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
· 湖北省鹤峰县建起“文件超市” 群众免费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