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过后,再回到高校的大四学生们就要把就业提到重要日程上了,河南省就业办的工作人员建议,学子们要把眼光投向广阔的农村,而河南省为了促进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今后,凡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出现空额时,要优先录用或招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从2006年开始,省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0%,以后可逐年提高。
从2006年起连续3年,每年挑选1000名左右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乡(镇)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阶段性服务,期限1至2年。服务期间其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共同支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
从2006年起,每年选拔200名高校毕业生到国家和省定贫困县的贫困乡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生活补贴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到国家和省定贫困乡就业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从2006年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报考公务员、省属高校研究生或成人专升本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或录取。
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绿色通道”。高校毕业生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就业,择业期为2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择业期内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也可转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2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到乡(镇)工作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硕士,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可分别享受副县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今后,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出现空额时,要优先录用或招聘高校毕业生。(记者 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