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召开的河北省综治委2006年第一次会议提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河北省的实际,当前要把构建“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出成效。
会议在总结回顾了2005年河北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后指出,近年来,河北省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势头,仅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就达22万多起,同比上升2.42%。用调解的手段和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可以减少群众诉累,增进和谐,提高亲和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调解中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疏导的原则,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和公平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程序、制度、效力的衔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地方。
会议指出,开展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和重点整治,全面抓好社会面、社区、农村、内部单位、重点部位等五大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防范的支撑作用,大力开展平安县(市、区)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柳宝全主持会议。(记者骆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