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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管理长远目标:2015年小煤矿基本退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国土资源部管理煤炭资源的长远目标确定:力争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内小型煤矿的数量比现在减少70%,到2015年小矿基本退出。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国土资源部已经拟好了四项具体的工作方案:

    第一,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查周转资金,摸清全国煤炭资源家底。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配合财政部尽快建立煤炭勘查周转资金,加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以及其他煤炭资源集中区的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确保矿山合理布局,切实做到大矿大开、小矿小开,促进煤炭资源的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

    第二,科学编制规划,搞好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凡规划矿区内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矿区,都要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工作程度不够的地区,由国家投资完成普查和必要的详查后,再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规划矿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凡没有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

    第三,坚持市场配置,严格市场准入。在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对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原则上均以市场方式出让,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争方式确定勘查、开采主体。

    第四,规范收益分配,理顺经济关系。国土资源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按照“开采反哺勘查、开发补偿保护、成本体现安全、价格反映稀缺、市场公正公平、企业进退有序”的原则,逐步研究出台新的措施:对所有煤炭企业,凡未缴纳矿业权价款的,一律实行补缴或转增国家资本金,确有困难可分期缴纳,彻底解决矿业权有偿取得中的“双轨制”问题;统一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分配使用,明确分配比例,改变“谁出让,收益归谁”的状况,防止出现越权出让、侵权出让和化整为零、规避上级机关管理的现象;明确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使其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着力构建矿产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将在全国重点产煤区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工作试点,该方案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国各矿种中推行。(记者 吴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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