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吉林省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完成退耕还林890.8万亩,17.6万多个退耕还林户直接受益。工程区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得到积极拉动。
一段时期,吉林省东部山区由于对森林长期过量采伐、毁林造田,使坡耕地面积扩大,林地被蚕食,森林生态功能下降。西部地区由于过量垦植,大量林草植被和湿地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制约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吉林省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大安市和敦化市被确定为国家退耕还林试点单位。2002年,全省全面启动工程建设。“十五”期间,全省完成退耕还林890.8万亩。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全省新增林草植被890.8万亩,植被覆盖率提高3.2%。据测算,已完工程每年产出生态效益11.9亿元。吉林市、延边州、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长春市的双阳区和四平市的伊通县等36个山区、半山区县(市、区)造林220.1万亩,使200万亩严重水土流失的土地得以治理,绿色屏障得以完善,每年减少水土流失4964万立方米。长春市、四平市和松原市东部等12个县(市、区)营造防护林100多万亩,庇护基本农田3592万亩。西部地区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和草原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省治理沙化、碱化、退化草地520万亩,使荒漠化趋势发生逆转。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提升了经济效益。截至目前,17.6万多个退耕户从国家补助粮款中直接受益,户均获得补助6465元。此外,已完工程每年可以为全省退耕户增加纯收入8470万元,每个退耕户每年可以增加收入480元。荒漠化严重的白城市和松原市,草业经济得到恢复性增长。目前,松原市一类草原比2000年增加8000公顷,二类草原增加1.2万公顷,全市增产饲草20万吨,新增产值6000万元。新营造近400万亩乔木林地,按一个经营周期计算,每年直接增加经济效益3000多万元。西部地区特色自然风光旅游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1998年,白城市接待国内外游客8万人,2004年猛增到64万人,增长8倍,旅游收入从300万元提升到1.98亿元。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拉动了社会效益,全民生态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遏制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广大农牧民投身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性高涨,真正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东部山区由于林地面积增加,形成了立体开发的新格局,以山野菜、野果为主的采集业,以食用菌为主的培植业,以珍稀野生动物和家畜野养为主的养殖业,以林特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迅速发展,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壮大了县域经济实力。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空间。森林资源的扩大,不仅减少了风沙,净化了空气,增进了人们身心健康,而且使野生动物的品种和数量迅猛增加,栖息分布范围明显拓宽,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王英敏 记者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