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克拉玛依市将出台12项措施实现就业3000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这12项措施是:继续巩固和强化领导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动员全社会开发提供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和培训补贴;加大培训力度;突出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问题;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抓好劳务派遣组织建设,特别是要规范外来劳动力来克务工的劳务派遣组织;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等。
据了解,2005年克拉玛依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466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率为2.2%,分别比自治区和全国低1.58和2个百分点。在实现就业人员中,有500名是困难群体的人员。截至2005年底,全市仍有3505名失业人员。(刘诺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