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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对全市娱乐场所从十方面进行大规模整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3日   来源:北京日报

  3月1日起,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即将实施,2月22日,北京警方宣布,2月23日起将按照《条例》要求,对本市娱乐场所从10个方面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改。警方要求娱乐场所法人、经营者,3月1日前必须完成整改。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警方根据本市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现状,制定出了整改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及时备案,杜绝赌博、卖淫嫖娼等10项具体要求。

  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娱乐场所要在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监控录像资料须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娱乐场所在包厢、包间内设置隔断,未按要求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门设置内锁装置等不符合规定的建筑设施,以及电子游戏厅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或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的经营活动的,要自行拆除和上缴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要求,娱乐场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娱乐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娱乐场所要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对场所内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更新。制定和完善反恐防暴、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等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存包、开包检查等安全责任制度。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门上锁,遮挡、覆盖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不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要配备专业保安人员。

  迪厅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配备安检器材和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反恐防暴、火灾、应急疏散培训和实战演练。营业期间,对进入场内人员实行安全检查。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必须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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