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动员大会,决定于2006年至2007年在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连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地在城市周边(包括县城和重点镇周边)选择一个或几个村开展试点。
会议强调新农村建设要突出抓好基础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素质建设、基本保障建设。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状况千差万别,各地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新农村建设试点要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整治。各地要量力而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会议要求试点工作要扎实认真,务求实效,决不能搞成形象工程;同时要加强对非试点县区和村镇的指导,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好准备。(记者 庞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