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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西藏自治区银行机构加大对农牧业发展支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1日   来源:西藏日报

  2005年,西藏银行机构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大对农牧业支持的一系列精神,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继续对农牧业进行信贷等全方位的扶持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及时出台支持农牧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针对农牧区贷款点多、面广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牧民春耕生产所需信贷资金,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在2005年年初就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好特殊优惠货币政策,支持农牧区春耕生产的通知》,引导农行西藏分行各级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农牧户小额信贷、农牧户联保互保等多种方式切实保证农牧民春耕生产所需的信贷资金。

  根据自治区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住房改造的实际,明确了农房改造贷款利率和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范围,并继续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利率政策的原则。其中仅执行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向农牧民群众就让利约0.4亿元继续做好农牧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农支牧力度。一是认真做好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西藏农行系统为了更加有效地增加对农牧民和农牧业的信贷投入,适当提高了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截至2005年末,全区共发放贷款证近33万本,占总农牧户的84%,实际使用率超过90%,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13.93亿元,比年初增长43.31%。二是为进一步满足农牧民的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积极稳妥地开展"钻石卡"的评定工作。截至2005年末,发放三星钻卡33本,余额582万元;二星钻卡55本,余额523万元;一星钻卡36本,余额297万元。三是扎实推进扶贫信贷工作。截至2005年末,全区扶贫贴息贷款余额达9.86亿元,比年初增长31.29%。全年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近7亿元。四是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发展。截至2005年末,各银行向自治区确定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贷款余额为5.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02%。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信贷支农支牧成效显著,为农牧民增加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的增加发挥了金融的积极作用。(作者 刘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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