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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规范直销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分别于2005年11月1日和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重庆市工商局已组织全市工商公平交易系统开展了两个《条例》的培训工作,下一步将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方式,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对全社会,特别是下岗职工、农民、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宣传教育。二是建立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市工商局正在制定打击重大传销案件的工作预案,为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原则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组织好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进行的传销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四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和信息交流工作,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与公安、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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