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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省建设厅3月2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发生建筑意外伤害时,死亡赔偿金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万元。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临时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员还包括到施工现场视察监督检查工作及办理与建设工程有关事务的人员。保险期限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

  《意见》还明确了死亡赔偿金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万元;残疾保险金分别确定一至十级的最低赔付标准,最高伤残等级为每人次10万元;医疗保险金按实际发生理赔,最高每人次2.4万元。

  河南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对于保险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不能及时提供赔付服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监督并进行协调、督促,对服务工作较差或问题严重的要给予警告或取消承保资格。(记者 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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