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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部门出台多项举措助推新农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4日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江西省工商部门日前出台多项举措,加强市场监管,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程监管农资市场准入、交易、竞争

  ●严查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把好市场准入关。不具备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及时把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

  强化对农村商品市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加快农村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建立健全农村投诉站、联络站等,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支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

  ●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

  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充分发挥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鼓励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工作。

  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村经纪人及盈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1年内免收登记费。

  ●严惩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尤其是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制定“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推行农资经营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积极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粮食经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严把棉花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查处无证、无照收购棉花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小轧花机、土打包机等棉花加工设备。清理整顿蚕茧流通市场,规范蚕茧市场行为,维护蚕茧流通秩序,保护蚕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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