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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系统打击假冒伪劣维权典型案例盘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4日   来源:吉林日报

    去年以来,吉林省工商系统重拳出击,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辉南县查处销售欺诈案

    王某于2005年2月16日在辉南县广播器材商店购买一部NH6080诺亚电子词典,价格350元,销售人员说有下载功能。购买后,商店以没有电脑为由不能下载,后租给消费者光盘和下载连接线让其找电脑房下载,王某找了几家都不能下载。当事人又将厂家电话号码给消费者,让其找厂家帮助下载,厂家回复称该词典根本不具备下载功能。消费者要求退货,当事人以销售时没有承诺有下载功能为由拒绝退货。经查,当事人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辉南县工商局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并双倍赔偿消费者700元。

    长春市查处制售假冒“红梅”等味精案

    从2005年3月3日开始,牛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朝阳区宽平大路北二胡同租用一处平房作为经营场所,从长春市光复路市场购进黑龙江东成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花”牌散装味精和食用精盐共四吨。并购进分别印有“红梅味精”、“无盐味精”、“味元高级味精”等字样的包装袋15000个、包装箱90个。将“冰花”牌味精和精盐按4:1的比例进行混合后,用上述包装袋进行包装,销售到食杂店和市场。牛某已构成经济违法行为,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对其依法进行了查处,没收制假工具并处1万元罚款。

    辽源市查处销售死猪肉案

    2006年2月7日、8日凌晨,辽源市工商局在对东吉市场突击检查时发现,有七户商家经营未加盖检疫印章的生猪肉共计399.5公斤。其中92.5公斤生肉,是辽源市山湾村村民谢某于2月6日从养殖场拉回的一头病猪,当晚在家私自屠宰,并于2月7日早晨送往东吉市场翟某处销售。经检验,结论为“未经检疫,不明死因的死猪肉”。2月7日,执法人员在谢某家中还发现了死因不明尚未加工的生猪3头,于是将其移交动检部门,并对谢某和其他几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处理。

    吉林市查处销售不合格羽绒服案

    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在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时发现,郑某在吉林市时代购物广场经销的“冬雪凯特”、“雪菲美”、“飞珠雪菲”三个品牌的羽绒服,为不合格产品。经销者的行为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便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没收违法所得4660元,没收不合格羽绒服404件。

    松原市查处木耳掺杂掺假案

    2005年2月,经销者鲁某从长春、哈尔滨等地以每公斤40至46元不等的价格,分两批购入250公斤木耳。对其中的150公斤木耳,鲁某掺入玉米淀粉后销售。6月25日,松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鲁某住所予以现场检查,当场扣留掺假木耳,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4200元。

    镇赉县查处假种子案

    2005年4月16日,镇赉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镇赉镇某种业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店负责人颜某在洮南种子市场购进“丰禾”种子3000公斤。该商店无营业执照,以镇赉县某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已售出2970公斤,此批种子经鉴定是假冒的种子。根据工商局的要求,颜某采取措施追回已售出的种子2802.5公斤,已发芽无法收回的,退还了货款。镇赉县工商局根据有关规定没收假种子2832.5公斤,罚款2万元。

    白城市查处经销过期失效食用白醋案

    2005年5月12日,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分局在检查中发现,白城市某食品批发商店销售过期失效的“石桥”牌白醋。责令该商店停止销售,没收过期失效的“石桥”牌白醋105箱,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800元。

    敦化市查处销售注水牛肉案

    邢某于2005年12月初,从沈阳北方肉食城购进“双燕”牌精选肉卷40箱(25公斤/箱),总货值12000元。经检测认定,该肉卷为注水肉卷。截至查获之日,共售出该肉卷75公斤,共获违法所得180元。敦化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销售,并没收“双燕”牌注水肉卷37箱,罚款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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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质检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3万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