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决定以南疆三地州和北疆高寒贫困乡村为新时期扶贫开发主战场,力争到2010年,使南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北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十一五”期间,新疆将确保每年有500个以上扶贫开发重点村达到整村推进验收标准、30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