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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 确保低收入家庭受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6日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从24日召开的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今年将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给,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确保政府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

    黑龙江省将从规划和土地供给入手,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比例,尽快落实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控制高档住房和商服建设,完善以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渠道,廉租住房和房屋租赁为保障的城镇居民住房供应体系。有关部门将严格审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严格审查、审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纠正突破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利润和管理费标准的行为;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禁止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上市交易;将积极稳妥探索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货币化机制,变补“砖头”为补“人头”———变划拨建设用地为“招、拍、挂”,变分配低价住房为发放补贴;变定向购买住房为自主选择,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市场化、审批程序化、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监管规范化,确保政府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住宅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50亿元,竣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到年底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6平方米,新增物业管理面积3000万平方米,完成城市危房棚户区改造230万平方米。(黑龙江日报 记者 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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