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05年全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年征收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7.62亿元,比上年增收0.53亿元,超额62.1%完成征费任务。
取得这一佳绩的重要经验之一是确立征管重点,在强化服务上实现突破。大庆油田是我国特大型矿业企业,也是黑龙江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主要费源,以往采取的是定额征收方式,使应征额与实征额之间有一定差距。在将过去的定额征收改为从量征收后,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依此模式,黑龙江省征管机关以煤炭等矿山为重点,在全省全面提倡并推进应收目标的落实,提高了征缴额度。
黑龙江省还从抓征管基础工作入手,在全省进一步完善了纳费登记制度,要求各地在登记时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分类排队,建立补偿费征管台账,确定缴费的时限和方式,使征管机关对企业矿补费征缴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无账”企业征收额度标准不易确定、收费难度大的实际,要求其以生产规模、储量减少状况、设计生产能力及前期生产销售情况做参考,科学合理确定基数,实现定额征缴,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征管机关通过完善纳费登记,同时跟踪掌握各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使多数企业规范了补偿费申报、缴纳程序,推动了补偿费征管工作全面而有序地开展。(孙佳岩 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