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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部署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落实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0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3月29日下午,辽宁省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举行,会议就全省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作出部署。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副省长李万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本次改革将在目前成品油高价位的基础上继续大幅度提价,为此,辽宁省政府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全省顺利实施。一是建立公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从今年4月15日开始,对公路客运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以减轻因油价上涨给公路客运企业造成的压力;二是采取综合措施,化解燃油涨价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从4月1日起,降低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每车每月240元调整为200元,对未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出租车主,不得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已经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车主暂停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同时,各市可在减免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运价结构或收取燃油附加费;三是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实行财政补贴,补贴对象包括种粮农民、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以及城市公交企业。对部分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增加的支出给予适当补贴,对部分城市出租车司机,在改革初期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

  会议确定,2006年对上述种粮农民等4类对象的补贴由省财政负担;对农村道路客运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确有困难的,省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对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减少收费等措施消化,在改革初期难以到位的,由省财政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记者 杨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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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