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江苏公共财政支撑社会救助体系令350万群众受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0日   来源:新华日报

  3月29日,江苏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常州举行。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江苏省直接救济、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已经超过了350万人,接近全省人口总数的5%。社会救助体系的推进,已使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省民政厅厅长赵顺盘列举的一组数字表明,江苏省各项救助制度日趋完善。目前,城市低保42.14万人,是1997年建制之初的15.56倍;保障标准由100元至140元提高到150元至300元;救助范围由过去的“三无对象”为主扩大到覆盖所有类型的人员,年保障金支出也由初期的1700万元增加到4.24亿元。公共财政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撑力不断加大。仅去年,江苏省省级财政用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节日补贴等经费就高达2.44亿元,比上年同比增加了2.46倍。

  农村低保工作也大步跨越。2004年,江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省财政当年安排资金1.4亿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低保补助,成为“十五”期末民政工作重大突破的标志性工程。到2005年底,农村低保人数达到87.4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近3倍,共投入保障资金3.6亿元,提前实现了目标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得江苏省真正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

  会议透露,今年江苏省着手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主要拉高最低水准的低保标准,将苏北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60元调整到70元,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每月160元的,统一调整到160元。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不同类型对象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施分类施保。(郑焱 燕志华)

 
 
 相关链接
· 江苏无锡推行低保试行分类施保
· 江苏:城市低保标准要达到每月160元以上
· 江苏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