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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4月1日起实施计重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日   来源:湖北日报

    载货后有多重,就折算成多少过路(桥)费。湖北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宣布,于今日起对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按照“标准装载标准收费;超额装载超额收费”的原则收费计量,按车辆总质量和路桥种类实行区别费率,并遵循轻车少收、重车多收且大型车优惠的原则。

    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徐佑林称,实行计重收费后,标准车型、标准装载车辆的收费水平与原有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但空载车辆的费用将下降约33%。而超限率在30%以上的将按基本费率的1倍至5倍不等确定费率计费。

    截至昨日,湖北省内760余个收费窗口(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计量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记者 梁晓莹 通讯员 柯营之 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