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31日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和再就业,江西省将采取三方面措施,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简化担保手续,更好地发挥其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 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和范围。除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外,还扩大到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复员退役专业军人、农民进城创业者、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上述人员可以享受规定贷款额度范围内的全额或50%的国家财政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逐步放款到5万元。
—— 扶持吸纳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30%、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企业直接向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申请贷款,并可按100万元额度以内、国家基准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年的标准,享受50%的财政贴息。对于被认定为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担保中心可以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支持,并享受全额贴息。
—— 降低反担保门槛,推动各地开展创建信用社区工作。不断丰富反担保形式,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反担保人员可以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对不具备免除反担保条件的街道社区创业人员,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的“联保”办法,由5名创业人员进行互相担保提出申请;创业人员还可以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其提供反担保,直接向经办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记者 胡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