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湖北省省长罗清泉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管理规定(草案)》等3项规章草案。
会议认为,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地理信息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在国家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管理规定(草案)》十分必要;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情感的权利,维护和谐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借鉴外省市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草案)》意义重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会议决定,上述3个规章草案进一步修改后,由省政府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