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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苏省粮食直补政策稳定 实行"五个不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4日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税改办获悉,2006年江苏省粮食直补政策继续保持稳定,实行“五个不变”,即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20元的办法不变,省级粮食风险基金补贴的县(市、区)范围不变,资金管理办法不变,面积核实上报时间不变,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不变。

    江苏省税改办要求7月25日前市、县 市、区 要全面完成面积核查工作,直补资金兑付工作确保9月底前结束。

    2004年江苏省全面实施对农民种植水稻进行直接补贴政策以来,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两年来,全省水稻面积共增加553万亩,水稻总产增加60.4亿斤,水稻增产对江苏省粮食安全的贡献份额达83.3%。补贴面积6640多万亩,发放直补资金13.2亿元,近3400万农民受益,受益人口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0%以上。粮食直补政策深入人心,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江苏省税改办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水稻种植面积的公示审核工作。县乡要将面积核实把关工作前移。在大部分农户水稻移栽结束后,乡镇要立即组织村组干部深入到农户,对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统计,县(市、区)农林(业)部门的核实工作要同时介入,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监督。水稻种植面积必须做到逐户申报,户户签名。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示制度。一是继续坚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要在醒目地点实行公示,方便当地群众查看,公示内容要详尽、具体,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二是对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1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面积单独制表,单独公示。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布水稻种植面积公示时间,在公示期间省、市、县(市、区)农林(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检查。

    据了解,2006年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全面实行“一折通”发放。省税改办要求各地规范“一折通”发放操作流程,专用存折由乡镇财政所采取大厅或定时定点发放办法直接发放到农户,不得由乡村干部代领代发,严禁将发给农户的专用存折收回集中支取抵扣农户应上缴费用和其它款项。要建立直补资金发放告知制度,由乡镇财政所将直补资金的数额和打入存折的时间,向农户发放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效形式及时告知农户。(孙昂 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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